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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试点 首次扩围至地方

2017-07-10 18:58:12 2 次

      眼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推进进一步加大。继先后敲定19家中央企业入选前两批混改试点名单后,第三批混改试点已扩围至地方国企。

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发文称,第三批混改试点企业将进一步扩大范围,选择中央企业的同时,还将重点从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试点企业,形成规模协同效应。预计第三批试点企业在6月、7月确定,2017年底将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值得注意的是,混改扩围至地方国企尚属首次。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姜朋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改革的面更宽一些,灵活性也更大。第三批混改试点的扩围,更加有望激发各地方国企发展的活力,未来也将有更多的具体改革个案落地。

地方混改

频现加速信号

《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上海、山东、重庆、江西等多个省份的混改步伐走在了全国前列,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可以推广,相关企业改革方案也有望最先出炉。

以上海为例,作为地方国企改革的排头兵,早在今年年初,上海市就明确了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坚持以公众公司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积极推进2—3家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功能类、公共服务类企业中的竞争性业务资产,利用现有上市平台引入各类资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日前,上海国资委确定了第一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首批试点企业分别涉及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国资委。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齐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事智慧体育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4家企业列入上海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一批员工持股试点名单。

资深国资专家许保利此前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国有企业的上市多集中在央企的子公司或孙子公司,像上海这样提倡从集团公司层面系统推进混改与整体上市的案例较为罕见,可以说是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而另一混改“大户”江西省近年来则是坚持“宜混则混、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先后完成了中国瑞林、江中集团、江西省建工集团和盐业集团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江西实际的混改模式。目前,江铜集团、江西省旅游集团、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等5家江西省属集团混改也在有序展开。

地方国企

改革动力足

资深国资专家李锦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第三批混改试点范围之所以扩大至地方国企,主要是因为此前在央企试点的经验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地方国企,地方国企承担着为中央推进国企改革探路与积累经验的艰巨任务,如果能将地方国企的混改经验推行开来,有利于提高经验的有效性与针对性。

对此,姜朋表示认同,混合所有制改革理应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从阻力最小的方向逐步推进。

“我国大部分央企所涉及的领域大都关系到国家安全或国计民生,堪称牵一发而动全身,考虑到历史及现实问题,央企集团层面混改的推进的确比较难。”姜朋表示,“而作为国企改革的前沿地区,地方国资委的改革压力较大,但也动力最足,与各地民企的关系更为紧密,改革推行速度更快,相信未来国企改革新的经验将会更多地先从地方涌现出来。”

目前,北京市国资委选定了新能源、生活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通过进行员工持股来推动混改,试点则初步圈定北汽新能源、庆丰包子铺、正达坤顺等6家企业。山西、天津和四川等省市则宣布,将在各自区域内选取企业作为员工持股的试点,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改。此外,多个省份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落实意见或方案,设定改革时间表。

既要接天线

又要接地气

企业改革专家周放生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地方国企改革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尝试”。目前地方国企改革的积极性仍需提高,一是改革动力不足,二是勇气不足。周放生表示,“应当尽快推进落实容错机制,使地方国企放下包袱,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但是在尝试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现有的规定运作。”

中国瑞林总经理吴润华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之所以能够改制成功,与江西省委省政府顶层设计,高位推动以及江西省国资委精心操作和大力推进是分不开的。

在李锦看来,目前,地方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全面铺开,未来试点国企进一步放开手脚还有很大空间。期望继续出台相关具体实施办法,将国企混改落到实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与扩大试点范围同样重要的还有及时总结过往经验。”李锦称,“改革方案要兼具含金量和操作性,‘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要为‘改’而‘混’、不能为‘混’而‘混’,混合是手段,核心是深化改革,要通过抓典型的办法狠抓落实,抓出一批好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