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新疆产权市场,确保国有产权有序转让
----在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工作座谈会上的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同志们:
这次工作座谈会是自治区首次关于国有产权交易工作的盛会,非常感谢大家的光临。我代表新疆产权交易中心、新疆产权交易所对自治区国资委及有关部门表示感谢,对来自各地州市国资委及产权交易机构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谈谈对新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一些看法,供大家探讨和交流。
一、进一步提高对产权交易市场的认识
新疆产权交易市场起步较晚,发展缓慢,交易量小,交易领域较窄,社会产权交易意识正在逐渐形成,需要进一步提高产权交易工作的法制意识和市场意识。从目前情况看,提高认识的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认清产权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产权资源有效配置的必然选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作为一种社会资源,要有效配置就必须通过市场。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管方式来谈,产权市场的建立就意味着从过去的行政审批管理手段向市场化监管手段转变。
产权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产权交易机构从1988年诞生第一家,到现在,全国的产权机构已经发展到320家,而且遍布全国各地。近年来,我国产权交易规模已经超过沪深两市A股首发融资规模。2007年,我国产权市场交易额为沪深两市融资额的76.5%。而2008年,我国产权市场交易额达4072亿元,沪深两市的IPO融资规模为1034亿元,产权市场融资额大大超过了沪深两市的融资额。在金融危机下,产权市场的成长更具抗压弹性。目前上市公司占企业总量的比重很少,而我国非上市企业无论从数量上看还是从资产存量上看,都远远超过已上市的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正是服务于这些非上市企业及社会上存在的巨大潜在需求的投资者。
(二)要充分认识产权交易市场对推助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往往会涉及到企业债务处理、职工安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等诸多问题。在目前国有企业事实上的多级委托代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又尚未真正形成的情况下,存在少数经营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暗箱操作,侵害国家、职工以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建立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使国有产权公开交易、阳光交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这个平台实现国有产权的公开、有序流转,一方面可以促进实现全社会的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市场的广泛信息披露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通过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和效率。
(三)要充分认识产权交易市场对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
据统计,2007年在京、津、沪、渝等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国有产权项目1763宗,成交金额371.6亿元,与评估值比较增值104.03亿元,平均增值率达到39%。近年来,新疆产权交易中心充分利用产权交易这一平台,既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盘活国有资产、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又利用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广泛征集受让者,发现投资人。同时,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发现价格,保障了国有资产在转让中保值增值。
例如:(1)“7.5”事件后进场的新疆建工集团物流公司的改制项目,挂牌价14892万元,最终成交价为17076万元,转让溢价达到2200余万元,增值率14.7%。(2)2006年11月,新疆一家石油企业对其所持有的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股份进行转让。当时,每股净资产不足2元,如果在场外交易,按某些人圈定的转让对象,只能卖2000多万元。结果,该企业挂牌8000万出售,征集到疆内外4家竞买人,在经过707次电子报价,转让价格最后定为13190万元,较挂牌价增值5190万元,增值率达64.88%。(3)2009年11月10日,在兵团行政事业单位的18辆旧机动车转让项目中,共有119名意向买受人报名,我们采用了先进的电子竞价方式,有效地根除了传统拍卖方式的弊端,排除了人为的干扰,增值率达99.69%。
(四)要充分认识和重视坚持进场交易的必要性
国有产权场外交易有很多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转让中容易出现“暗箱操作”、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逃废银行债务、侵犯职工权益等问题;2、由于没有市场发现价格机制,在转让过程中协议定价,缺乏判断价格合理性的客观依据,往往使国有资产低价转让;3、场外交易还容易产生地域、行业等人为分割,不利于资源的优化利用,不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4、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还容易出现以多种方式侵蚀国有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滋生腐败现象。
鉴于国有产权场外交易弊端很多,对国资造成巨额损失,也贻害了不少干部。因此,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国资委、财政部门近年来颁布了不少政令、规定,严格限制国有产权的场外交易,要求国有产权必须进场交易。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章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分私、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09年5月1日淘宝商城平价护肤品排行榜适合30岁用的护肤品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的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 为了有效的推进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一般在年末都进行了认真地检查。不少省市的检查工作都是在国资委、纪检委、监察部门、工商行政、财政、审计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深入检查的,对违规当事人都进行了严肃处理。
针对我区国有产权违法、违规的场外交易目前还比较严重的情况,2009年11月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刚同志在自治区“决策参考”上明确批示有关部门:“要行文做到国有资产必须进场交易”。自治区纪检委、财政厅、国资委、工商局等部门正就进一步明确国有产权的转让,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金融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涉诉国有资产处置必须进场交易的事宜进行研究落实。
二、有效实施机构整合,构建“五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整合产权交易机构,是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必然趋势。目前全国的产权市场(包括:北京、上海、陕西、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江西、福建、广东、云南、贵州等各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监管机构、统一信息披露、统一交易规则、统一审核鉴证、统一收费标准”的“五统一”原则,搭建了区域内统一的产权市场,充分集中各地优势,使产权市场步入了新的良性发展的轨道。
遵照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部署,为构建统一的、多层次的、区域性的资本市场,2008年12月自治区国资委和兵团国资委签署合作协议,由新疆产权交易中心重组新疆联合产权交易所,成立了新疆产权交易所,打破了行政隶属、部门所有的传统格局,实现了地方和兵团经济融合、资源共享的目的。尤其是将兵团范围内资源纳入了统一的、向全社会开放的交易平台,有力地推动区域内国有产权及其他各类产权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流转。通过今年近一年的努力,整合的优势逐步体现,截至10月底,进场交易项目完成68宗,交易金额达到6.98亿元。而过去五年交易量总和为13亿。致力于创新是交易机构的生命力所在, 2008年12月,自治区国资委和财政厅联合发文,确定新疆产权交易中心为区级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机构。兵团财务局也将在近期发文要求兵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场转让。2009年8月我们与工商、中国、兴业、招商、浦发五家银行签订并购贷款合作协议,五家银行授信总额度达到110亿元,并购贷款的第一批项目在审贷中。我们先后同京津沪渝四家产权交易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代理在疆中央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并通过专业化的服务,争取到多家在疆央企的实物资产定点转让业务。同时,我们加强服务,积极引入其他省市在疆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郑州煤矿机械集团作为全国煤机行业的领头羊,具有液压支架产能、液压支架高度和强度、液压支架研发能力三个世界第一,在我们的积极协调下,2009年10月,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成功受让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煤机公司54%的股权,从而实现了控股。面对企业资本权益化后带来的融资难问题,我们正与有关银行共同研究实施股权质押融资的操作方案。对于矿权、农村土地流转、碳排放权的进场交易工作,我们也正在作项目前期准备。
目前疆内的产权交易机构,根据行政区划的不同,各自为政,独立开展业务。交易机构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未形成合力,各类信息分散,加之其他的一些因素,客观上造成了我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工作较为滞后的局面。主要是:(1)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覆盖面宽度不够,发展不平衡。“提高国有产权交易进场率”是国务院国资委2004、2005年提出的工作目标。从2008年至今,国务院国资委多次重申“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拓宽进场交易的交易品种。目前内地省市的进场交易率已经普遍达到80%以上,即使在民营企业比例很高的浙江省也做到了100%,而我区场外交易屡屡发生,进场率这一指标远远落后于其他省市。进场项目几乎仅限于直接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和本级行政事业资产,一些地州市和一些厅局监管企业进场率较低,市场发现价值功能难以体现,竞价项目少、增值率低的现象较为普遍。(2)交易资源不均衡,交易机构业务开展举步维艰。受到各地经济发展现状的制约,各地经济规模、国有资产存量差距较大,交易资源很不均衡,加之有关方面的重视程度、认识程度、定位程度的不同,致使部分交易机构业务开展举步维艰。
三、我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思路和建议
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产权转让、出售和资产重组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国有、集体企业资产交易性流失问题还相当严重。解决这个问题,应通过完善交易的法制和制度环境,推进全疆范围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营造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氛围,确保产权顺畅流转,推动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调整来实现。
(一)制定地方性产权交易法规,建立涵盖全区的产权交易市场
为规范产权交易,自治区国资委已于2009年10月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即将出台的《办法》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个关于产权交易的地方性法规。《办法》将明确规定,“自治区所属国有、集体产权的交易必须进场交易”。为推动《办法》的实施,自治区纪检委、财政、工商还将分别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从产权交易的进口与出口严格把关。目前我区共有7家产权交易机构,建议大家在合作、规范、共赢的原则下,调节好权益,积极探索合作的方式和形式,逐步建立起全疆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二)完善产权交易规则,确保国有、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合规进行
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开放、公正、权威、严肃的原则。每宗产权项目进场交易都必须合规进行。在交易过程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认真审核改制方案。凡在产权交易机构出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在挂牌交易之前,都要求将有关方案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并按规定报经相应国资监管部门或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批准。出让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还应经资产所有者同意。
二是严格评估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的产权项目,都要求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结果还须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或核准。防止擅自作价,低价贱卖情况发生。
三是公开披露信息。所有交易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规定。
四是选择最佳交易方式。选择的交易方式要凸现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使产权在交易中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科学的运用好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电子竞价等交易方式。
(三)健全市场服务体系,培养和提高专业化的交易服务队伍
产权交易机构作为具有公信力的交易平台,是产权交易的组织者、鉴证人,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监督的作用。要保证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就必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职业操守、高道德品质、高专业素质的产权交易队伍。对此,我们将继续做好流程、制度、内控各方面的设计,从制度上杜绝漏洞,继续做好员工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从人的思想上杜绝漏洞。同时,协助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局做好有关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
(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监管机制,多方营造发展产权交易市场的良好环境
鉴于产权作为交易客体的复杂性,转让产权涉及面广,为了保证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要尽快形成一套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监管机制。建议由自治区国资委对企业国有产权进场前、中、后的全过程加强监督,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责,工作重点是对国有产权项目进场交易前的审核和进场交易后的国资变更登记等。工商行政部门对发生产权变更的企业是否进场从登记环节实行监控,并要求变更登记时出具交易机构的交易凭证,防止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场外交易。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产权交易过程有关当事人中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等实行纪律监督,有效遏制国有集体资产流失。
产权交易市场不仅是实现国有资产和社会各类资产阳光流转的平台,也是地方区域性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为适应改革深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各产权交易机构应不断拓展业务领域,面向全社会,努力打造一个涵盖面更广,内容更丰富的多种产权交易市场。
随着我区“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推进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在即,全区的国资工作和产权交易工作必将更上一个新台阶。我区的各产权交易机构应紧密联系和合作,不断地在实践中创新和完善,努力推进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全覆盖和交易品种全展开,共同为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新疆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宋克勤(左)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