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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座谈会强调让产权交易市场更好地发展

2012-01-12 00:00:00 1 次

完善“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座谈会强调让产权交易市场更好地发展
时间:2011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协会秘书处信息部

      10月9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召开“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座谈会”。座谈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结合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创新、发展的历程,围绕如何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展开了讨论,就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参加座谈会的各方面负责同志一致认为:中办国办〔2011〕22号文件,对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和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坚决抓好落实。让产权交易市场更好地发展, 有利于完善“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产权交易行业应当而且能够在完善“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中有所作为。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和国资委纪委研究室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表示,“三公”资源管理应该坚持市场化的方向,集中、阳光配置。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三公”领域的改革,这个思路是完全正确的,关键在于搞好制度设计。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成功经验应当予以借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2003年底与财政部共同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并陆续为之出台了配套规章制度,各省市区国资委已经出台了数百项政策,初步形成了制度体系。从履行职能、加强监管的角度,两个部门的负责同志还阐述了如何在整合“三公”领域市场资源的过程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把产权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运用到其他领域,实现“三公”资源的集中、阳光配置。希望在这方面,产权交易市场发挥优势,提升功能,持续发展。
 
  座谈会上,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秘书处介绍了2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国务院、中纪委的关注和推动下,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创新、发展的进程和趋势,产权交易全面进场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值国有资产、防范治理腐败、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汇报了产权交易行业学习贯彻中办国办[2011]22号文件精神的情况,以及部分产权交易机构变更行政隶属关系、失去独立法人资格等实际问题,并就如何处理好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三者关系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依法确认国有产权的特定属性和范畴;二是大力推广信息化服务模式;三是分步骤实施一体化管理;四是将国务院国资委和省级国资委依照严格条件选择确定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的基础平台,防止叠加机构,重复投资,多头建设。
 
  北京产权交易所负责同志发言:在中纪委的大力推动下,产权交易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在现代市场体系的各个领域中,产权交易市场做得最好、最成功。在一整套严密的制度安排、操作规则下,所有的业务程序电子留痕且不可逆,动作在线可监控。产权交易市场已遵循市场化原则平稳运行,满足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联合监管的要求。产权交易市场由千万个离散的交易主体博弈构成,交易行为要由市场主体完成;要做到政企分开,尊重产权交易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
 
  与会的中纪委、监察部有关室的负责同志指出,中办国办[2011]22号文件对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文件要实现的目标,一是完善市场机制,二是完善惩防体系,做到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用市场手段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这和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努力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建设“三公”资源交易市场,“三公”资源统一进场,运用信息化手段,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管办分离。目前,在中办国办(2011)22号文件框架下,着手起草了《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尚在小范围征求意见。产权交易行业行动很快,主动上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提出建议,我们非常欢迎。下一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赴国资委和部分产权交易机构调研,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在这之前,请国资委产权局和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提供两方面的情况: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专题材料、惩治腐败阳光交易的典型案例。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将在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的基础上,对《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座谈会由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副书记夏忠仁主持。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孙怀新,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局长邓志雄,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副会长熊焰参加会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监管处,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秘书处,北京产权交易所等有关方面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协会秘书处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