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伟等一行专程前往新疆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考察调研,就拟出台的《自治区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展开调研和座谈,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谢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程建新陪同考察调研。
新疆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宋克勤同志在汇报中介绍了新疆产权交易中心的基本情况、全国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各省市区不断推进 “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情况。同时,就《自治区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意义和目的进行了详细说明。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谢蓉指出,推进全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是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之一,新疆产权交易中心自组建以来,得到各方面的大量支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充分发挥“阳光平台”的作用,彰显了地方兵团经济融合,区域化战略的作用,为兵地国有资产的进入和退出、企业改制和重组并购、企业市场化融资、风险投资的进入和退出等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09年全国国资监管会议上,提出的“国资监管全覆盖”,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逐步将国有产权的交易模式复制到其他的相关部门和领域中去,使产权交易向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在制度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尽快出台《自治区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从而保障企业国有、集体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金融性国有资产以及公共资源等依法进场交易,推进“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产权交易“阳光工程”在全区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全覆盖,使更多的生产要素得到科学的市场化配置。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伟表示,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非常重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这是自治区加强经济领域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产权交易“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已将《自治区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尽快争取在上半年出台。
新疆产权交易中心(所)工作人员演示电子竞价系统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伟认真听取工作汇报
新疆产权交易中心主任、新疆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宋克勤介绍基本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领导一行听取新疆产权交易中心(所)工作汇报
自治区法制办领导一行参观新疆产权交易中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