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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金额6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7-27 16:3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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