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0135FCZZ250181 | 项目分类 | 正式挂牌 |
行业领域 | 服务 | 所在区域 | 昭苏县 |
标的名称 | 位于伊犁州昭苏县农业科技园区内建筑物、附属设施及土地对外招租(租期十年) | 标的类型 | 租赁 |
挂牌价格(万元) | 248.456 | 公告日期 | 2025-05-08 10:38:39 |
公告结束日期 | 2025-05-27 17:00:00 | 公告状态 | 公告期内 |
项目名称 位于伊犁州昭苏县农业科技园区内建筑物、附属设施及土地对外招租(租期十年) 项目编号 N0135FCZZ250181 耕地面积:1061.99亩(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农业科技园区南面拆除大棚后的 492.69 亩(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租赁期限 10年 2、1061.99亩耕地租金为902691.5元/年,十年内不递增 3、农业科技园区南面拆除大棚后的 492.69 亩土地,2025年第一年承包费参照周边地块土地平均公开交易承包价每亩为640元,并在本年承包费基础上每亩增幅5%,计:672元/亩,后九年每亩承包费同样参照周边地块土地平均公开交易承包价收取,并在当年承包费基础上每亩增幅5%。 装修期限 —— 承租押金 以现场勘验和委托方协商为准 联系人:牛平 联系电话:1319999830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产权招租事项,我方拥有该产权合法的处分权。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特别
该租赁项目特别告知: 一、农业科技园区内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每年1250785元的租赁费为准,十年内不递增;原农业农村局1061.99亩耕地租金为902691.5元/年,十年内不递增。农业科技园区南面拆除大棚后的 492.69 亩土地,2025年第一年承包费参照周边地块土地平均公开交易承包价每亩为640元,并在本年承包费基础上每亩增幅5%,计:672元/亩,共计:331087.68元。后九年每亩承包费同样参照周边地块土地平均公开交易承包价收取,并在当年承包费基础上每亩增幅5%。 二、第一年租赁费支付时间为成交后3日内,后九年每年由承租方将租赁费转入委托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三、意向承租方具有中草药种植、收购资质及2万亩以上的中草药种植基地。 四、意向承租方将打造昭苏县中草药种植项目、中草药康养基地等。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一次性支付,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承租方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企业资质; 4、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700000元; 5、意向承租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意向承租方具有中草药种植、收购资质及2万亩以上的中草药种植基地。 7、意向承租方将打造昭苏县中草药种植项目、中草药康养基地等。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割完毕。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租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4、该项目收取委托方的网络挂牌费、公告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勘验现场联系人:牛平 联系电话:13199998300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4-29 09:00:00 至 2025-05-19 13:00:00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司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承租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承租合同的。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标的物为:车辆,废旧物资等,须后期拆除,清运的标的保证金不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实现过户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在过户完成或安全生产拆除完成后,我司接到递交完成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司按照承租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