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方名称:伊犁伊力特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宏
联系电话:13909995269
特别告知
本次转让标的中土地使用需按照巩留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土地的使用仅限于加工农副产品和中草药
1、下表参数等数据来自本次处置标的的评估报告,本次处置标的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企业法人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25万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竞买:本人身份证;本人农行卡
单位竞买: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缴纳:金额2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1-03-19 14: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中心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